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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日本東京工業大學2024交換學生訊息公告

2023.11.03

  1. 辦理日本東京工業大學2024交換學生訊息公告


工學院赴外交換學生計畫簡章

一、申請資格

  1. 本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在校生;轉學生需為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且至少於本校就讀一學期後始得申請;在職專班學生同具申請資格。
  2. 符合預定申請交換學校之各項申請資格。

二、申請文件

  1. 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赴外交換學生申請表提名單。
  2. 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需含GPA及班排名)。
  3. 符合交換學校之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成績證明(需達交換學校設定門檻)。
  4. 自傳(英文版,含學經歷等基本資料)
  5. 讀書計畫(英文版)
  6. 推薦函1封(英文版)
  7. 其他配合申請交換學校所需之相關申請資料(依申請交換學校要求之檔案格式提供)。

請將上述1-6文件依序合併成一份,紙本及PDF檔請提送工學院(csh92@mail.ncku.edu.tw

交換生學籍與相關事宜:

  1. 請先上網瞭解交換學校相關規定及課程等資訊,確認是否有合適系所與課程。
  2. 交換生錄取名單,依本院與締約學校交換協議規範,締約學校具有最終決定權。
  3. 參與交換學生計畫期間,仍須於本校註冊並繳交學雜費。
  4. 若有學分抵免之需求,請於出國前向系所詢問相關事宜;返國後,學分之抵免悉依本校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辦理。
  5. 如欲申請延畢出國交換,若經交換學校錄取,請務必親自與系所及註冊單位確認並辦理延畢手續,非在學(畢業或休學生)之學生將喪失參與交換學生計畫資格。
  6. 經本院甄選並獲交換學校錄取者,非因不可抗力之事故,不得放棄或中輟交流計畫。
  7. 交換生於獲得交換學校入學許可後,須自行完成護照、簽證、住宿、保險及選課等申請相關事宜,並依據交換學校開學日期,自行決定安排前往之日程。
  8. 交換生出國期間超過四個月,具役男身分之學生須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下載「國立成功大學具役男身份學生因奉派或推薦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活動申請書」,填寫完畢附交換學校錄取函親送至各單位核章,於出境1個月前繳交給生活輔導組。待收到兵役單位之公文後,須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兵役緩徵。

注意:具役男身分之學生交換期間不能超過1

  1. 交換生回國後,須於兩個月內繳交交換心得報告(含照片格式不限,至少5),並公開於學院網站分享經驗。

四、獎學金資訊

學生可自行依各獎助學金承辦單位規定申請補助:

  1. 本校「學生跨國雙向研修獎助學金」:請依「學生跨國雙向研修獎助學金補助要點」規定,逕向國際事務處國際教育組提出申請。補助要點辦法以及申請表等請參考國際處網頁規定。
  2. 校外提供之獎助學金:教育部提供之獎學金須依該期公告為準。其它單位如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學生獎學金,或各交換學校提供之獎學金相關資訊均依主辦單位之公告。

五、聯絡窗口:黃瀞嫻小姐 TEL: 06-2757575-62005;Email:csh92@mail.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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